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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介绍

历史沿革

发布时间:2019-07-29 信息来源:建筑学院

建筑学院前身是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,成立于1979年12月。2000年由原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与原公路交通大学建工学院(部分)合并组建成立长安大学建筑学院。


1979年12月成立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;

1980年设置城市规划专业;

1981年设置建筑学专业;

1993年建筑学专业改5年制;

1999年城乡规划专业改5年制;

2001年设置艺术设计专业;

2003年获得城市规划与设计二级学科硕士点;

2004年开始招硕士研究生。

2005年获得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二级学科硕士点;

2005年获得建筑技术科学二级学科硕士点;

2009年获得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;

2011年获得建筑学、城乡规划学、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。

2013年自主设置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程二级学科博士点。


长安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(五年制)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于2018年5月通过“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”的评估,合格有效期为2018年5月至2022年5月。

长安大学城乡规划专业本科(五年制)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于2019年5月通过“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”的评估,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教育评估结果为优秀,有效期为2019年5月至2025年5月,硕士教育评估结果为合格,有效期为2019年5月至2023年5月。


建筑学院经过30多年的努力,现拥有一支力量较强、学科专业较全、梯队配置较完善的教师队伍,担负着为国家培养高级建筑、规划人才的重任。

建筑学院下设建筑系、城乡规划系、环境设计系、建筑技术研究所、建筑美术研究所共五个教学单位。一个实验中心(包括建筑物理实验室、城乡规划信息技术实验室、视觉造型实验室、建筑历史实验研究中心、数字建筑实验室),长安大学人居环境与建筑节能实验室(包括人居环境与建筑节能实验室、节能建筑技术研究中心)。两个图书资料室,一个图档管理室,另有集产、学、研三位一体的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建筑设计研究所,及以科研为主的城市研究所、建筑声光研究所、人居环境研究所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所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。

建筑学院创建至今,培养了大量本科生和研究生毕业分配到全国各地,他们中许多人已成为我国建筑设计、城市规划部门、高等学校、科研战线、技术管理职能部门的骨干力量和高级技术人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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