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长安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选聘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价值塑造、学业指导、能力提升作用,全过程加强学生培养和专业认同教育,推进分级分类指导和精准指导,3月20日-27日,建筑学院各系所分时间、地点召开学业导师工作动员部署会,会议由建筑学院党委副书记王妍婷主持召开,各系所专任教师、学办副主任周艳龙、团委书记落昊飞参加会议。
会上,王妍婷宣贯《建筑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着重介绍了学业导师的岗位职责、工作方式和管理、考核等相关要求。会议指出,实施学业导师制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,通过一系列联动机制,将思想引领、价值塑造、素质提升、学业规划、专业学习、职业规划与就业、心理健康、生活服务等方面有机融合,实现师生个性化指导全覆盖。全体参会人员就《办法》内容展开充分研讨交流。
未来,建筑学院将继续致力于充分构建“三全育人”工作体系,坚持“以本为本”,推进“四个回归”,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。